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20 [    ]  分享: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0年4月2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8人,列席会议240人。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于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同志在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对标对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以管党治党新成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切实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注重综合施策,积极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监督体系。讲话紧密结合苏州实际,对于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全会审议通过刘乐明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完善监督体系  忠诚履职尽责  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扎实推进市县巡察提质增效,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和体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苏州再创一个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实施“政治铸魂行动”。深化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彰显“两个维护”。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实施“破难攻坚行动”。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助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运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力创建“无黑城市”。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

第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大力实施“纠偏补正行动”。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实日常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跟进监督,推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认真贯彻问责条例,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增强问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完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机制,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第四,完善“三不”体制机制,大力实施“惩腐筑廉行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力评估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第五,认真履行首要职责,大力实施“监督增效行动”。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加强履责记实工作。认真落实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有关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细化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优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第六,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大力实施“巡察亮剑行动”。深化政治巡察,压实各地党委巡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巡纪、巡组、巡审协作。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形成村情民意大数据。持之以恒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实整改公开和日常监督、接续监督。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堵塞制度漏洞。

第七,全面激励干事担当,大力实施“作风提升行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严查享乐、奢靡问题,狠抓顽症痼疾,防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实施激励干事担当“1+5”制度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开涉企免罚清单工作,深化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开展重大项目专项监督,鼓励干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

第八,敢于碰硬提升素质,大力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统筹推进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大干部培养管理、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力度,强化全员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考核和分级分类精细化考核。大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篇章,为苏州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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