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5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5日在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3人,列席会议176人。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同志在全会上作了讲话,对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务实重行抓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是改革创新谋发展,切实激发监督体系最大合力;四是担当有为做表率,从严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讲话既贯彻了党中央和省委精神,又紧密结合苏州实际,对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全会审议通过了马士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强化推动苏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7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强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监督责任、强化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两聚一高’苏州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职责目标,认真实施“六项行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实成果。市纪委连续第四次被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全会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通起来,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更加自觉地推动苏州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增强政治能力,更加自觉地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会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五次全会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对党绝对忠诚不动摇。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完善监测预警评价机制,维护苏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强化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深度融合,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巩固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不断强化派驻监督作用。
第三,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村务监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第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转化到行动中,强化经常性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明党的纪律体现到日常监督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落实到管党治党实践中,压紧压实市县乡三级责任体系。
第五,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努力提升执纪监督质效,重点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发挥专责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第六,强化责任担当,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坚定不移强化政治保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查纠并举加强纪律保障,对于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扶贫和环保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加大专项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源头治理突出科技保障,深化“阳光扶贫·智慧e农”监管系统建设,优化全面从严治党“智慧监督”平台,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第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建立移送查处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零暂存、零放过。
第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化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培育优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自觉接受监督,把接受党内监督,同接受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纪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苏州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