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11日至12日在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会议184人。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了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4年工作任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同志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既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又切合苏州实际,对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必须切实抓好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周广智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聚焦中心任务,忠诚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3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突出重点抓落实,创新思路求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全会强调,2014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有关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改革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权威性和系统性;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增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明政治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作风规定精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重点抓好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2014年改进作风工作时明确的7个问题。加大执纪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出台的责任追究办法,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全面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积极探索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有效方式。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
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健全完善具有苏州特点的惩防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认真落实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各项规定,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巩固反腐倡廉网络阵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纪律约束。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清形势,开拓创新,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