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苏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二批次完成进驻
作者: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5-19 [    ]  分享: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采取“一次动员、两批实施”的方式压茬推进,日前已完成第二批次进驻工作。市委巡察组将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机要保密局、市政府研究室开展巡察,延伸巡察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苏州高新区分局党委。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有关职责规定,对照人民群众期盼,对照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市委巡察组将严明作风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巡察,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实干担当的具体实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市委各巡察组将在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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