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园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园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园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园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园区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园区纪检监察工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联系协调审查调查与司法机关有关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牵头负责园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相关数据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维护,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协助开展勘验检查、鉴定等证据收集、固定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园区党工委管理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纪检监察责任;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相关部门;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园区纪检监察工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相关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与司法部门的协商、对接等工作;承办对园区纪检监察工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园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巡察处。承担园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园区党工委巡察组在园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统筹谋划园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研究起草园区党工委巡察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阶段任务安排、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承担园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文稿、会务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园区党工委巡察机构政策研究、法规制度、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巡察工作人员;统筹巡察信息化建设,承担数据对接上报工作。指导园区党工委巡察组业务工作;协调配合开展巡察进驻、了解、报告、反馈和移交;审校巡察报告、反馈意见,配合研究起草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汇总分析巡察组工作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的联系协调,做好上级巡视巡察的配合工作。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承担巡察整改督察督办工作;指导园区党工委巡察组发现、移交问题(问责)线索;跟踪督办巡察移交事项,负责管理使用巡察整改督查、问题线索管理系统;负责重点问题和线索的报备、管理工作;汇总分析巡察成果运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