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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生育友好”,护航医保政策落地见效
作者: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来源: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5-09-04 [    ]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医保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医保局积极作为,确保各项生育支持措施精准落地,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养育负担。

“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派驻组紧盯医保部门在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中的履职情况,就是要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政策的温暖。”派驻组组长强调。

精细服务,优化生育保障举措

在加强生育支持服务方面,派驻组督促市医保局全面落实辅助生殖技术、分娩镇痛和无创产前基因诊断服务等政策。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医保局反馈,推动其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

同时,针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高效集成化办理,派驻组聚焦“放管服”改革,督促医保局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据了解,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医疗费用,均可按照居民医保规定予以报销。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新生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强化保障,减轻生育经济压力

派驻组全程跟进推动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个人自付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确保政策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自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孕产妇,无论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均纳入补助对象范围。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现了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

下一步,派驻组将继续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医保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医保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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