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近期,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参与现场检查、开展督促提醒等方式,推动驻在单位落实相关牵头责任,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工作提示推动责任落实。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数据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重点牵头单位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条例》重点任务的《工作提示函》。督促落实牵头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杜绝责任空转。
现场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协同参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现场抽查检查,推动下发相关工作联系单,督促找准找实并及时解决平台管理、单位规范使用车辆、公车统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
督促提醒推动制度建设。通过列席党组会、与相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重点任务清单系统梳理现有制度,及时研究出台具体落实举措。如督促推动相关单位出台《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负面清单》,推进覆盖“房产、车辆、设备、服务”等四大领域的集中统一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升《条例》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