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组建6个市委常规巡察组采取压茬推进方式,分两批次开展巡察,第一批次覆盖11家单位;组建1个市委专项巡察组,市县两级联动开展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已全部进驻首批被巡察单位,并公布联系方式。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市委巡察进驻动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相关会议并讲话,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将紧扣“四个聚焦”,紧盯本轮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关键少数”,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经济发展重点,密切关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等群众关心关切开展巡察,强化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努力以巡察监督新成效护航苏州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规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现场工作1个半月左右,专项巡察组巡察时间3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专门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等。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巡察时间结束前3天左右。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