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各地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集萃:苏州高新区持续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作者: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03 [    ]  分享:

苏州高新区纪工委、虎丘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对受贿行为惩治力度,着力提升打击行贿行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统筹运用纪律、法律、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分类处理,有效提高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该区始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处、一并整治。2018年以来,受贿行贿案件数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6.67%。同时,该区纪(工)委监委联合住建、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工作指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违纪违法信息双向移送、查询结果书面通报等工作制度。

《指引》规定,对案件查办期间发现的涉案行贿人,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综合研判,通过限制行贿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领域资格资质,持续斩断腐败问题滋生链、腐败分子利益链,有效形成不敢送、不能送、不愿送的良好态势。据悉,2021年以来,该区纪(工)委监委、行政机关双向移送信息8条,对3件行贿案件中行贿人作出处理,有效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治机制的信息支撑,该区还加强行贿人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应用,将行贿信息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行贿人“一次行贿,处处受限”。“在办理一起行贿问题线索时,两名涉案企业负责人行贿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但我们通过党纪立案、责令具结悔过,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等方式,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该区纪(工)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主任万健介绍。

在区纪(工)委监委的推动下,该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关于对行贿人联合惩戒的实施细则》《被区纪(工)委通报行贿人违法行为处置工作机制》等文件,为管辖领域内行贿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提供制度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路径载体,进一步做实做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系统施治斩断‘围猎’利益链,坚决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该区纪(工)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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