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通过视频自学及组务会集中研讨的形式,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深刻领会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公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信心,对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执纪,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一要弄懂吃透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二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严格规范执纪执法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三要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格贯彻《条例》所要求的内容,不仅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时刻自律,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时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进行,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时刻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