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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诬告者亮剑!姑苏区纪委监委查处一起诬告陷害公职人员案件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3 [    ]  分享:

捏造一系列“无中生有”的场景,意图使纪检监察部门相信举报的真实性,诬陷干事者,造成纪检监察资源极大浪费,近日,姑苏区纪委监委查处一起诬告陷害公职人员案件,诬告者邓某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

2020年8月18日,邓某向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留园分局(以下简称留园分局)举报李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留园分局对该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并于同年9月1日答复邓某已对其举报事项立案调查。因对留园分局调查处理进度不满,邓某于同年11月25日,通过12388信访举报电话反映留园分局局长白某收受李某亲戚所送的2万元现金,意图使白某受到纪检部门的查处。姑苏区纪委监委立即对该举报问题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邓某对白某的信访举报行为涉嫌诬告陷害,故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查明,邓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3月9日,对邓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姑苏区纪委监委于2021年3月11日,向白某发放了澄清正名通知书。

今年以来,姑苏区开展打击诬告陷害实施澄清正名专项行动,出台《姑苏区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已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累计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定期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信访举报秩序进一步规范,贴牌举报、无实质内容举报同比下降23%,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同志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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