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手记丨告别“忧心房”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7 [    ]  分享:

“2月5日,我家不慎发生火灾,当时光着脚逃出来,现只剩下一座危房,墙体倾倒,村里让我们自己处理。”3月18日,市委巡察组刚进驻甪直镇没多久,就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某某村对村民房屋失火不闻不问的情况。

群众安全无小事。收到来信后,巡察组同志立即向组长汇报了情况。因疫情防控要求,巡察组无法直接去现场查看,但民生问题拖不得。经过组务会商讨,巡察组及时督促镇党委处置好来信反映的情况,并将危房处置列入立行立改事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做好房屋处置,尽快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经了解,村民反映因失火导致自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确实存在,该房屋已纳入动迁范围,村民多次向村里反映,村委会建议其申请动迁,但因房屋处置方案一直未谈妥,所以隐患还没有排除。

村委会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耐心做好动迁政策解释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五天后,该村委托相关部门对房屋完成了检测评定。4月21日,镇党委向巡察组反馈结果,危房已全部拆除,压在村民心里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

随后,甪直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了一次起底排查,举一反三,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存在类似问题的村抓紧整改到位。

镇村巡察直面基层群众,巡察组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坚定“群众立场”,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好立行立改这一有效手段,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短平快”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让基层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巡察监督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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