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0 [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1月14日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11项31个问题整改细化为103条整改措施。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103条整改措施中,54条已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巩固推进,其他49条正按既定时间节点有序实施。巡察以来,未收到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真正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全面认领问题。审议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2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研究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守土尽责,坚决扛起抓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江皓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江皓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落实,并亲自牵头落实其中的19条整改措施。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牵头的整改事项,带领分管处室和单位狠抓落实、真抓实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图作战、全力集中攻坚。

(三)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推动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牢固树立“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坚持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限期整改。按照问题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原则,逐项逐条列出“三张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对照整改清单进行逐项督查、列表销号,确保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最后,强化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反弹回潮。截至目前,共制定、修订10项管理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党组政治功能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成效存在落差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政治站位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今年以来,我局召开党组会6次、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二是制定印发《2021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组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学促学作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举办中共苏州党史与共产党人精神专题讲座,编印2021年党员干部学习资料,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着力学深悟透。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将调查研究贯彻学习全过程,认真制订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1个。

(2)关于“谋划推进工作的系统性思维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编制完成《苏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第三稿)。二是积极推进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纳入2021年度市对县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目前,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已列入2021年度苏州市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初稿。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的意见》。三是根据新出台的《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委托第三方对江苏常熟国家粮食储备库等4家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市级储备粮仓储采购费用成本实施调查测算,并出具成本调查测算专项审核报告。已拟定《关于加强苏州市市级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四是与上海物资储备中心进行沟通,双方拟建立应急救灾协同机制,初定6月份签订合作协议。五是与应急管理局沟通,由我局单独出台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制定当中,预计4月底完成初稿,5月份征求意见。协同相关部门完成7750万元中央资金应急物资储备采购工作。2月份协同发改、商务开展冻猪肉储备投放,市级共投放271吨冻猪肉。

(3)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3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合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实行党组会议议题预申报工作机制和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材料提前送交班子成员审阅机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讨论充分。三是严格落实《苏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做到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2.关于执行国家粮食物资储备安全战略不完全到位,苏州粮食安全保供还有不足的问题

(1)关于“推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与发改、统计等相关部门对接,目前,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已列入2021年度苏州市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初稿。二是加强市县互动、部门衔接,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明确职责权限、明晰监管范围,有效提高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水平。三是顺利完成2020年度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将企业信用承诺、企业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与“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实施差异化监管。四是已将《<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列入局重点调研课题,将开展实地立法调研并主动向市人大法工委、农经工委请示、汇报,按时保质完成立法计划项目上报工作。

(2)关于“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两个安全’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软件系统,企业自查、市县(区、市)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已开始试用软件,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系统,由系统提醒整改。二是出台《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二三季度将组织软件培训并征求修改意见,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软件系统。三是在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列入“两个安全”内容,在省局下达2021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细则后,我市将细化粮食行业“重大且有共性安全隐患整改”等内容,落实属地责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四是在2020年省对市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对监督检查工作的考核占比,分值和考核项目较上一年度均有大幅提高。五是2020年底,组织全市粮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粮食流通监管综合业务培训。制定202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六是对监督检查计划、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以月报形式在局官网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3)关于“粮食仓储短板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2月,完成对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含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摸底,做到对现有仓容情况“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从收购、储备、人口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新建、重建和扩建34.8万吨仓容,其中收纳仓容2.5万吨、储备仓容32.3万吨。二是开发仓储设施情况调查软件系统,计划4月份组织企业提报、市县(区、市)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在张家港市试点多杀菌绿色储粮技术,在昆山进行氮免熏蒸绿色储粮技术试验,力争三年内全市中心库全部实现绿色储粮。已将科技储粮内容列入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待省局下达2021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细则后,我市将细化粮食行业“绿色储粮”等内容,落实属地责任。

(4)关于“应急保供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承储的5000吨控制性周转粳米库存开展全面核查。经过自主申报、实地检查、计划分配、公示公告、签订协议等各项环节,最终确定2021年市本级控制性周转粳米库存计划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113家经营户负责承储。经查实,本年度控制性周转粳米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1月29日,召集姑苏区、园区、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条线的工作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研讨当前我市粮食供需等总体形势,部署新一轮粮食应急投放(供应)点等应急保供载体的属地摸排工作。3月底,基本完成市本级粮食应急保供网点、骨干企业的名单梳理,初步构建市区粮食应急供应新网络。三是积极提升粮食应急保供能力水平,下半年将根据新修订的《苏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着手落实开展粮食应急演练。

3.对新形势下的角色定位和职能职责尚不能完全适应的问题

(1)关于“从‘管企业’到‘管行业’的角色转变不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苏府办〔2018〕224号文件精神,研究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半年将开展调研,下半年起草办法草稿,争取年内出台相关制度。

(2)关于“机构改革后工作衔接还不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目前处于办理土地出让相关事项,涉及出让金问题正在协商。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已融入市局粮食应急保供和决策系统平台。二是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计划结合夏粮收获质量情况及市场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三是按照国家局“两个规范”标准,对市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等模块,待迁移至市信息中心“政务云”以后将上线试运行。平台升级完成以后,将与省、县平台及苏州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下一步,将把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软件系统接入市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同时,认真做好全市粮食行业信息化“一整两通”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所有储备粮承储库点实现数据100%上传至省平台。

4.关于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还不够足的问题

(1)关于“主动作为的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3月12日,召开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工作,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主动作为的动力。二是根据新出台的《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根据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3月9日赴常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研指导,帮助常熟市积极申报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积极争创江苏省“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努力打响苏州地产粮油品牌的知名度。四是局党组书记江皓同志亲自参与苏州市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主动加强与农发集团、供销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该项目年内开工。

(2)关于“存在守旧思维和边缘意识”问题的整改。一是大力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深入挖掘粮食文化内涵,5月份将邀请粮食系统老同志讲苏州粮食辉煌历史,邀请粮食系统劳动模范、行业标兵作报告,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自豪感和使命感。开发一条“百年党史粮食春秋”粮食文化体悟线路,组织“粮安先锋——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摄影比赛,提振全系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待“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和“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下发后,深入研究、制订本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把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处室绩效考核,明确各职能处室工作责任,明确职能处室与个人奖惩措施。

(3)关于“沟通衔接不够通畅,凝聚力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一是3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定决策、抓大事的作用,充分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工作协调会作用,及时部署相关工作,跟进工作进展,不断增强工作合力。三是2020年3月,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局党组班子领导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更好地增进组织团结、凝聚奋进力量。四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1年3月组织了一次系统的谈心谈话活动,共计开展谈心谈话45人次。

(二)在管党治党力度还需加大方面

1.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2021年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月19日上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大会,党组书记江皓同志传达全市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局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并对做好2021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3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组长就重要问题进行会商。加大对机关纪委的支持力度,配备专人至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岗位。二是完善机关纪检管理制度。在制订完善经济类业务内控制度的基础上,下一步将重点完善业务工作规程、会议制度、请示报告、监督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三是加强机关纪检队伍建设。以机关纪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委员及各支部纪检委员。一季度召开机关纪委工作例会2次,研究部署机关纪委工作。3月16日机关纪委全体人员参加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3月下旬,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市级机关纪工委组织的“每季一讲”廉政教育培训。

(2)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4月21日,组织机关纪委换届,选出新一届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并实现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工作。二是3月份,下发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事项22项,风险环节78项,其中较大风险点11个,一般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152项。三是局机关纪委拟制春节廉政倡议书,并在办公楼公示栏张贴,在同步推送局微信工作群、OA等。3月份,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分层次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全局共开展廉政谈话46人次。四是局机关纪委利用例会、培训等机会,加强对“四种形态”的学习,让纪检干部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二季度,将会同局办公室一起,监督平时考核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联系群众不够经常,抓工作落实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中共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组领导班子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二是深化拓展党组、处室、基层“三向恳谈会”机制,计划6月份召开2021年第一次“三向恳谈会”,局党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三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并将督查督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将完成情况和督查督办结果作为承办处室和承办人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问责问效。同时,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对督办不及时或督办不力的,予以相应处罚。

(2)关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执行好我局《调查研究制度》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纵向联系指导机制,每位局领导挂钩相关板块,每年挂钩板块调研次数不少于2次。建立横向协调交流机制,每位局领导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年初拟定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并组织专题研讨,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3月底征集2021年度重点调研课题11个。三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缩会议,精简文件。进一步减文控会,着力解决数量过多、重复开会问题,强化计划管理,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提高会议实效。进一步提高督查检查实效,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注重工作实效。建立会议申报、检查预报和发文审核机制,杜绝重复开会、重复检查等行为。

3.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不够到位,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发集团公司的沟通联系,按规定程序履行机关大楼办公室及门面房出租程序,已经移交市保障房公司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对相关改制企业运营情况的摸底调查,一企一案,分类实施,制定改制企业拖欠土地租金还款计划。及时做好补登记整改工作,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已将电子显示屏登入资产管理系统。三是由于质监所实验室场所有限,购买的大型仪器暂时没法安装调试,待搬迁项目建设完成后于7月底前在新实验室一并安装调试。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采购规定做好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内控制度规定,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合同签订的监督管理,对支付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做到严格审批。二是因疫情影响,2020年年初实验室设计等招投标工作暂停,导致质监所搬迁项目暂缓。目前实验室搬迁项目设备及安装项目、装修工程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预计6月底前完成。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规定,进一步落实支付申请审批制度,把好财务审核关,规范费用报销。质监所将严格把好办公设备购置审办关,同时加强财务检查,杜绝超标准数量购置办公用品设备。

(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2021年冻猪肉储备采购相关合同文本已经法规体改处审核,并按照核准的合同文本与承储企业签订了合同。

(三)在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还需提升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关于“梯队建设断层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干部的梯次培养和动态管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通过军转安置来初步缓解人员断档现象。待有行政编制空余后,重点招录粮食和物资储备专业相关院校毕业生,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队伍。3月份已启动1名公益性岗位的招聘程序,目前已完成笔试及面试工作。二是加强轮岗交流。3月份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初步的轮岗方案,准备待3名正科职干部4月份试用期满后正式启动轮岗工作,为干部成长成才提供多岗位锻炼的机会。三是完善能力提升机制。实施“墩苗计划”,加快年轻干部培养,重点储备一批专业知识突出、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拓宽培养渠道,敢于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关键岗位、核心部门、基层一线历练。四是加强教育引导。制定《2021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突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干部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今年已开展集中辅导3次,计划年内开展各类学习教育20次。

(2)关于“干事创业的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拟提拔对象的考察、分析,把功夫下在平时,考实考细,知人善任,发挥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导向作用,切实将有担当精神、能力素质强的干部调整到相应的岗位。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召开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特别是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始终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不搞论资排辈和平均主义,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月份组织开展1次职级晋升,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

(3)关于“人事关系没有完全理顺”问题的整改。一是3月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人员调整事项,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切实整改实际从事工作和担任职务不相符合的情况,分步实施,拟于6月份调整到位。二是拟于4月底开展中层正职轮岗,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配现有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工作合力。三是聚焦岗位职责、强化以事择人,统筹考虑业务专长、任职时间、岗位需要等因素,稳妥有序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配置。

(4)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粮食行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兴粮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行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根据粮食系统“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现状,开展“一专多能”复合培养,计划年内组织开展保管、检验、财务、粮食流通统计、安全生产等专题培训,邀请南财大等专家授课。用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备战省赛和国赛,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发挥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孵化器”作用,采用“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方式,做好传承与创新工作,传授高超的业务技能。

2.关于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责任。3月19日,局党组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局党组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支部,明确5名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的支部和党小组。2021年4月,《粮安党旗红我们在行动》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获得了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立项。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分别于2021年1月、3月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5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通报表彰。三是创新“三会一课”形式。3月26日下午,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学党史聚精神建新功”学习党史主题党日活动,邀请结对社区党员代表参观粮库、批发市场,通过现场参观、听党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加深党员干部对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理解和认识。四是完善考核机制。通过每月上报完成情况、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每半年党支部自查评估、年底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的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跟踪检查。五是认真组织2020年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确定2名书记考核结果为“好”,1名书记为“较好”。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市级机关“两优一先”推荐的重要依据。六是拟于二季度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关于“党建工作内涵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统分结合的工作体系、品牌引领的行动体系、共驻共建的协作体系、扎实有力的监督体系。二是制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动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2个在职党支部分别制定了各自2021年的实施计划,通过组织实施“行动支部”工作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扎实推进“海棠花红”党建阵地建设,目前已经形成初步的设计稿,计划打造一个包含“粮安先锋”党建展厅、谈心谈话室、职工书屋、青年之家、她空间在内的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作用突出的党群服务中心。该项目拟于7月份正式开工,2021年年底前完工。四是制定《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对党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考核、量化评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3)关于“党建对中心工作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创新学习模式,促进学用结合,探索实施“处长小课堂”“党员微课堂”,融理论学习、政策解读、学习交流等于一体,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预计将于4月份开展第一期“处长课堂”,6月份组织“学党史、悟初心”主题微党课。二是树立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扎实推进“党建惠企”专项行动,8-9月将到粮食集团开展一次党建共建专题座谈会。三是大力推进党建品牌建设,3月份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提交了“粮安先锋”党建品牌创建申请和实施方案,力争2021年得到正式命名。此外,积极指导军供中心党支部创建“秣兵先锋”党建品牌,机关党支部3个党小组分别创建“粮食保供先锋”“粮食执法先锋”“粮食服务先锋”党建品牌,形成党建品牌矩阵。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加深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4月22日,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二是制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是二季度,将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上粮食安全专题“处长小课堂”,开展“意识形态大家谈”活动,帮助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对粮食业务工作意识形态属性的认识;组织“爱粮节粮”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明显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保障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今年以来在学习强国、苏州日报、姑苏晚报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32次,局网站发布信息206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72条,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报送信息83条。二是充分挖掘“江南稻米文化”“江南粮食仓储文化”“江南农耕文化”“江南漕运文化”等优秀粮食文化资源,建设粮食文化展示厅,广泛宣传苏州粮食文化内涵。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实行业务处长+分管领导“双签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实行工作群建立报备制度,凡是未报备的工作群一律清除。今年以来清理QQ工作群8个、微信工作群7个。四是加大对宣传内容的研究和策划,增加粮食科技、粮食文化、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今年1-3月发布信息72条,阅读量10648次。探索互联网+政务宣传,从手绘漫画、政务形象设计、H5动画宣传、地铁广告入手,增强信息发布的趣味性、生动性和可读性,提升网上发布信息的阅读量。

(3)关于“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初步建立意识形态考核督查机制,结合半年度党支部自查互评“政治体检”、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二是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开展过程中,切实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其中,切实提高了年终述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三是拟于6月份通过问卷调查、分类座谈等方式,开展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及时召开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研究解决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方面的问题,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健康发展。

(四)在巡察和主题教育整改还不完全到位方面

1.关于“巡察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依然不够,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拟于2021年年底前开展1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二是深入排查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落实。针对“离退休干部管理存在缺失”的问题。3月30日召开老干部年度工作情况通报会,引导老干部积极献计献策、发挥余热。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和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加入老干部“粮缘”微信群,随时了解老干部思想状况。制定印发《离退休干部活动报告备案制度》。草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离退休干部活动安排》,全年预计开展9次思想教育活动。投入6000多元对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氛围提升,提升了活动阵地的政治功能。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及时调整办公室(人事处)人员分工,明确由副主任具体负责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更新维护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各处室组织培训时邀请师资必须报办公室(人事处)审核备案。三是制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四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四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四是扎实做好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考察工作,注重谈话质量,把考察识别干部融入日常工作,近距离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全面细致考察干部,把优秀人才选拔任用到合适的岗位上。五是增强忧患意识,弘扬争先精神,主动对标找差,瞄准国内标杆,创新工作,主动作为,保持优势,争先创优,全面提升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在全省的竞争力。六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吸收党员群众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七是为认真落实好苏府办〔2018〕224号文件,研究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半年将开展调研,下半年起草办法草稿,争取年内出台相关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对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坚定不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落实到各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中,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在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应急保供、粮食科技创新、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三是凝心聚力抓好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坚持党建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以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党建品牌建设、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为抓手,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妥善用好容错纠错等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206255;邮政信箱: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490号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收;电子邮箱:66379761@qq.com。

中共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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