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5-20 [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第三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1年1月26日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对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迅速行动,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监察支队负责同志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实施工作。局党委4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领会巡察意见,逐条逐项分析问题、分解任务和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2月5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局党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先后主持召开4次局党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矛盾问题,逢会必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强调,提出要求。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全程跟踪督办,自觉担起整改领导责任。各处室、监察支队负责同志和各党组织书记坚决贯彻局党委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最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分解细化措施。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坚持着眼长远,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反复研究,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类45个具体问题,逐条分解细化提出74条整改措施,详细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台账管理制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期限,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四是从严推进落实。建立整改工作“挂号”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对整改工作再强调、再要求、再压实。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纪委全程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定期向局党委汇报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力的约谈提醒,形成自我加压的工作态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中共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基本方式和管理制度,明确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6次以上。二是制定了《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等15个专题列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重点内容。三是坚持把中心组学习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作1次以上的主题交流发言,每年划定1个读书调研课题。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其中集中学习研讨2次,5名局党委委员在会上进行了专题宣讲和交流发言。

2.关于聚焦重点问题关键环节深度调研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从3月份起,全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读书调研活动,目前已确定涵盖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重点行业领域工矿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等10个方面调研课题,年底每位领导干部至少撰写1篇有理论深度和实践意义的调研成果。

3.关于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结果和成效:一是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月26日,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对2021年度94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项目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市安委办全程跟踪督办,定期现场核查和完成整改销号,目前已核销第一批完成整改项目19项。二是细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任务。2月4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梳理出22项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102项市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47项各市(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三张清单”。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调度推进机制。 2月22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各地各行业报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通知》,将梳理的“三张清单”各项工作细化,明确年度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市安委办(专治办)每月28日前调度进展情况,督促逐项推进,逐项落实。现已完成3次情况调度,4次安委办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4.关于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科学编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组织编制承建单位通过视频会议、见面座谈、邮件交流等形式开展交流会议10余次,召开专家咨询会1次,修改完善规划稿件内容20余次,赴省厅、市发改委专题汇报规划编制情况2次,并向各部门、各处室、各板块征集重大项目、重大工程15项,将“建设苏州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工程”、“建设长三角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苏州)”、“筹建长三角安全发展与应急管理研究院”等3项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内。二是系统规划市安委会年度工作。制定了市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经市政府同意已于2月1日以安委会名义印发。三是认真研究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2月9日,印发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和《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座谈会,交流工作安排,由各位分管局长就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并汇总各地反映的难点问题,向市政府和省应急厅进行汇报反应。各条线也相继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5.关于履行消防管理职责需加大力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主动对接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强沟通建立共识,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管的指导和协调,建立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与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定期联络会商机制,多层次全方面参与消防安全监管。

6.关于统筹衔接“防”与“救”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市森防办作用。牵头制定了《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细化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建立《苏州市森林防灭火检查督导制度》(暂行)、《苏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推进各地和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印发了《关于开展清明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的通知》,分四个督导组,分别由应急、园林、民政、文广等4个单位分管领导带队,对吴中区、太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区、常熟市、张家港市进行督查。二是健全完善防汛防旱应急工作机制。目前,已制定《市应急管理局Ⅱ级响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方案》初稿,待修改完善后下发。3月11日、3月18日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从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抢险力量、完善物资储备、加强信息报送等方面抓紧做好今年防汛有关准备工作。3月25日,局主要领导会同市水务局主要领导一同赴长江(苏州段)沿岸开展调研检查。4月7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水务部门分别赴相城区、吴中区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听取区防指关于汛前检查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险工隐患段、跨汛期施工工程现场情况,督促属地抓紧整改、部署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三是建立灾情会商制度。充分发挥市减灾办的统筹协调作用,4月19日,召开了市减灾办专题会议,审议《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苏州市减灾办2021年工作要点》《苏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等4份文件,明确了市减灾委、市减灾办的职责和工作制度。计划6月份,召集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召开年度灾情会商会议,分析预测汛期灾情,研究制定防范重点和应对措施。

7.关于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系统掌握全市风险隐患底数,为全面提升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依据和支撑。2020年10月成立市级层面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目前先后转发和印发相关文件28份,8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培训会议20次,累计培训人数达200余人次,并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地铁移动电视、户外大屏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3月23、24日,由市普查办主任带队,分别赴上海徐汇区、日照市岚山区等2家试点地区学习考察试点经验,赴统计局、住建局、资规局等有关部门就风险普查工作进行调研,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完成普查行政区划边界比对,增加苏州工业园区“特殊区划”,调整更新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等行政边界12处,更新30多个乡镇(街道)名称和代码,删除或调整50多个村(社区)名称。二是加强应急物资管理。2月1日,印发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救灾保障处负责全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规范应急物资的购置、收储和日常管理程序。三是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扶持力度。3月份,先后向苏州市民兵应急营、市红十字会、苏州蓝天救援队、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四地质大队、苏州市植物园、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中亿丰建设集团等7家单位移交应急物资装备474套(件)。

8.关于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级层面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个总体预案、45个专项预案,目前已完成修编1个总体预案和37个专项预案。对苏州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苏州市应对低温冰雪天气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的工作预案、苏州市食盐安全供应应急处置预案、苏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8个专项预案未完成修编工作的单位已发函提醒,要求每月报送修编进度情况,尽快完成修编工作。二是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指挥中心的应急处置协同,提升应急指挥中心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处置的统筹协调能力。融合共享公安、消防等部门已布点的视频监控,接入相关重要数据。目前,苏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已横向打通与公安、交通、气象、人防等18个市直部门视频会议通道,实现横向部门间视频会议实时调度;已共享公安部门已布点的视频监控,与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共享视频监控工作正在对接中。通过数据共享、在线填报等方式,建立应急专家、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等数据库。已汇总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已修编完成的应急预案等相关数据并录入苏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每周与省厅、市政府、各板块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视频调度,提升全市应急条线应急处置效能。2月份,制定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试行)》,对局机关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规范。一季度,通过视频调度、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值班情况抽查12次,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测试15次。

9.关于对重大风险防控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实行工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印发了《工业企业落实风险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开展培训448场次,参训企业40129家,培训人员53006人。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法,逐一核实市统计部门年报名录中的企业情况,全市共有工业企业65297家,规模以上企业11902家,规模以下企业53395家。截止4月27日,全市工业企业已完成风险报告的共27883家,其中规上完成8527家,完成进度71.64%。二是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制定了2021年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和“1+1+20”三类清单,明确“四见底一到位”目标,确立“紧盯两个环节,狠抓四个闭环”工作路径,细化厘定5个时序环节26项具体工作。构建联席会议牵头、各板块实施、各部门督导“一张网”,建立健全时序清单、信息报送、集中研商、定期销号、督查核查、通报考核等6项工作协调机制。在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讲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和整治要求,发动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参与治理、监督治理、推动治理。组织编印9期工作简报,制定下发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依托市安全生产督查组开展常态督查,将专项治理成效纳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倒逼各地各部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0.关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和省评价指标,2月3日,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的通知》,并根据局机关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对各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继续进行细化,制定关键考核指标,于3月1日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学习传达。二是梳理市委市政府领导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已形成草拟稿,待省有关清单下发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印发执行。三是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出7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每个月28日前调度汇总进展情况。

11.关于对企业开展相关培训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汇总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复训)相关政策文件供培训机构参考。二是实施“333”培训工程。制定《苏州市工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333”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2021至2023年),采取3种培训模式(脱产、技能提升、上门培训)、分3个层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将全市工业企业在岗职工全员轮训一遍。目前市级已完成3期危化、粉尘涉爆等高危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培训,参训人数300 人。

12.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落实有关会议制度,协调重要工作事项。一季度共组织召开市安委办主任(扩大)会议、专治办例会共4次,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二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水平,提升监管能力。2020年11月27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建设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充实调整专家库和专家队伍建设。3月17日,市安委办印发了《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市级专家库梳理,将纳入应急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报告、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相关制度。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全面完成年度述职履职报告有关工作;一季度共组织召开市安委办主任(扩大)会议、专治办例会共4次,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提示函》和省约谈昆山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市安委办专题商议研究落实措施,形成专题汇报材料,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圈阅后,起草了《关于报送市委办公室办文单(2021 159号)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就全市燃气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对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提示函和调度,跟踪工作落实情况。

13.关于抓督查落实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反馈问题闭环管理机制。结合巡查督查工作实际,起草了《苏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核查规则(暂行)》,将落实整改国务院、省、市巡查督查(导)反馈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策措施和推广运用国务院、省、市巡查督查(导)总结出来的特色亮点、典型经验做法,延展到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及领导批示等情况纳入核查范围,并对有关核查任务分工、核查形式、现场核查、保障措施等组织协调工作进行了明确。据此,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制定苏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核查计划,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实施核查。近期该制度文件将征求意见,经安委办主任审议通过后印发。二是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出台《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指南》。从2月份起,组织10个市督导组,开展省、市、县安全生产三级联动督导工作,将各类前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导内容,将督导问题整改情况和核查结果纳入年度对地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一季度,市10个督导组全部进驻地区开展联动督导,抽查企业单位42家,共提出督导反馈意见139项。同时,市(区)61个督导组同步开展督导。三是对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安委办组织力量对市区及基层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现状,及进一步拓展功能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探讨交流,并就安委办在配齐配强人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创新创造方式方法举措等方面形成调研报告,出台《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南》。

14.关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作为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和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工作。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察支队工作职能问题和监察支队年度执法计划、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等工作,要求监察支队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二是继续强化监察支队现有工作,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落实举报奖励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联合检查,会同卫健委开展职业卫生联合检查。三是监察支队制定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苏州市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开展提升全市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在带头做好本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上,科学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完善行政执法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截止4月25日,监察支队立案处罚1家企业,执法检查17家企业,查实举报19件。

15.关于执法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关于开展提升全市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通知》和《全市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考评细则》,全面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性。从5月1日起,开展安全生产“线上”执法工作。二是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提升队伍精准执法水平。三是制定下发《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精准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零报告,根据事故发生区域、管理分类等进行季度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情况。

16.关于对企业督查检查的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合理制定并执行本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对重点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实行“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二是科学指导县级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执法计划,引导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检查。从5月1日起,开展安全生产“线上”执法工作。三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推广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系统,通过系统检索查阅,尽可能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

17.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2月5日,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委委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到自我剖析直截了当触及问题,不转弯抹角,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相互批评敞开心扉,直言不讳、坦诚交流、直点问题,会上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建议40条。

18.关于主题教育问题检视不够深刻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2月5日,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委班子成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形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为开好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围绕巡察整改工作,按照“三个必谈”要求,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任务,举一反三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并报主要领导审定。

19.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考勤积分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讨论表决。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

20.关于党委民主决策氛围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成果及成效:一是局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党委活力和团结统一。二是在《中共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起草《中共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目前正在修订完善阶段,拟提交局党委研究审议后执行。

2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制定《中共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基本方式和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学习秘书具体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 、组织保障和记录,明确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6次以上。二是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市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了《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等15个专题列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重点内容。三是多种形式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坚持把学习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作1次以上的主题交流发言,每年划定1个课题开展读书调研活动。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其中集中学习研讨2次,5名局党委委员在会上进行了专题宣讲和交流发言。

22.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局主要领导和机关人事变动,局党委在调整分工上明确局党委副书记分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并印发《关于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健全完善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局党委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工作推进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把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明确规定,局党委中心组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筑牢思想基础,凝聚强大精神动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

23.关于阵地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网络安全的组织领导。根据局主要领导及机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关于调整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3月份组织新进人员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30余份,并组织学习局机关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对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排查。保留“苏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对注销“苏州安监”新浪微博等其他新媒体,已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向新浪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说明情况。三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网络安全巡检8次,在春节长假、两会、清明长假等重大会议及节假日期间开展针对性漏洞扫描等安保工作。2至3月份,借着苏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开展3级等保测评的契机,对该系统进行全面漏洞风险查杀2轮,累计整改隐患60余处。四是规范局网站信息发布。各处室明确信息员,处室负责人对处室报送信息进行初审,办公室负责复审,确保发布信息没有表述错误或文字错误,定期对局网站模块进行更新。五是制定信息报送考核管理规定,对信息报送录用情况进行打分。下发《关于一季度全市应急管理政务信息报送录用情况的通报》,对各地和各处室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梳理,指出存在问题,对下一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

24.关于组织生活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定2021年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研究制定《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对局机关党支部的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责任体系、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31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二是实行党员量化管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员日常教育和组织生活考勤积分制度,在年中、年末两次公示积分情况。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年度积分进行评定审核和结果运用。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讨论表决。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四是多渠道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理论学习、五型党课、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活动载体,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目前先后2次邀请专家来局机关进行理论宣讲,开展1次“重温百年历程 砥砺初心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开展1次“清明祭英烈”参观苏州革命博物馆活动。

25.关于部分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对党建业务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党务干部的专业培训。组织全局21名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选送3名党支部副书记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了《关于2020年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的基本程序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各党支部严肃落实,组织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集体研究党员评议等次,目前全体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已全部上交到机关党委留存备案。

2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瑕疵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发展党员规范化建设。制定《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苏应急委〔2021〕17号),明确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认真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流程要求,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做到程序正确、材料齐全、档案规范。二是提升支部组织委员的业务水平。目前,已选送2名组织委员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发展党员资格培训,并获得发展党员资格证书。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制度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职数空缺情况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按要求提前向市委组织部口头或书面报告。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研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沟通争取。第一季度,根据市委安排,一名副局长交流到吴中区纪委监委任职;提拔局机关一名处长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28.关于混编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结查及成效:一是在统筹全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支队工作职责,保证支队工作需要的人员,加强培训教育。同时正在研究起草借用人员管理规定,创新支队和处室合作办公新模式。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与市委编办等部门沟通,研究完善内设机构,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29.关于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考试、遴选、军队转业安置等多渠道充实监管力量,目前实有人员85人。2021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录5名人员,目前已完成面试、体检,5月中旬前完成政审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根据应急部要求,组织人员参加防汛等专题网络学习;按照省应急厅部署,4月份组织人员参加主体班和专题班培训;与常熟理工学院合作共建应急管理技术学院,成立化工实习实训基地等。

30.关于干部调整较为频繁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严格遵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方案。局党委在任免程序启动前,需在酝酿的基础上,将中层干部职务职级任免(含调任、转任)的相关事项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事前沟通。二是统筹安排干部调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锻炼和考察,避免因人设岗,充分发挥年轻干部专长。4月份经局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晋升1名四级调研员,提拔1名正科职干部。

31.关于干部职工职业荣誉感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召开2020年度总结表彰暨作风建设会议,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集体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充分鼓励先进。已启动“苏州最美应急人”评选工作,树立典型带动。二是认真落实《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三项机制”作用,发挥工会、团委、妇联作用,开展各类关心关爱党员群众的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集体活动。

3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工作的筹划部署。3月份,在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局党委研究制定了《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月19日,又召开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传达学习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局主要领导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强调,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围绕党委(党组)11个方面和班子成员5个方面,制定了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三项清单”,并录入到市纪委履职纪实平台。2月19日,组织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与局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组织机关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84份。三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分级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通过领导之间、上下级之间、党员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与相互了解,切实将谈心谈话作为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激发干劲、推动工作的积极举措。

33.关于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重用轻管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爱国奉献、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1月15日,组织对24名新提拔和新入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着重拧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螺丝钉,筑牢反腐守廉和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1月28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邀请市纪委领导围绕“安全生产以案释法”做专题讲座。二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期提前发送廉洁短信,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清风行动”,营造风清正气的节日氛围。制定了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等内控制度,紧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事项,监督党员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在编人员廉政档案“全覆盖”。三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34.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注重预防,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二是对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的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诫勉谈话,将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责令退赔存入局公务车加油卡主卡。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车加油卡的使用管理。

35.关于“四风”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改观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年初召开局机关年度作风建设,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将作风建设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治理水平。二是坚决抵制“四风”反弹,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着力精简会议和文件,能够一次性发文的不重复发文,能够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尽量不安排集中开会。

36.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延伸巡视督查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规定要求,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事项会议如实详细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上,其它组织生活及时填报至“苏州智慧党建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开展应急管理基础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了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专题视频培训、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培训和苏州市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专题培训等三期应急管理基础业务培训。与常熟理工学院合作共建苏州应急管理技术学院,以科技创新和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为工作重点,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平台,为苏州“科技兴安”“人才兴安”“应急创新”提供智力支撑,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37.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经局党委审议,印发《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严格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培训、接待等相关要求,严格报销审批程序。二是规范经费使用流程,绘制经费使用流程图,规范项目申请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规定5万元以上的预算资金使用需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对业务处室的项目采购,要求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参与监督。

38.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通过制度化不断规范局机关各项工作,相继出台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还联合市人社局层转了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二是继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抓紧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研究;完善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开展保密教育;严格执行请休假和外出考察制度规定,尽快形成制度汇编,规范各项工作。

39.关于定向委托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要求各处室按照2021年财政部门要求,对预算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形式开展。二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申请使用的管理,所有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报局党委会审议,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要进行询比价,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流程进行。

40.关于制度执行存在打折扣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以及会议、接待等进一步严格要求,无公函一律不接待,所有接待用餐要求附接待人员明细和菜单,严禁公款吃喝。二是严格落实请休假和外出考察报备制度。外出考察必须提前三天将考察内容和行程安排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报告,请休假必须按照规定填写报告单,休假结束次日向准假人销假。规范局机关内部管理,加大制度执行力。

41.关于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苏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苏州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所有派车通过系统申请,同时填写派车申请单。对车辆轨迹实时跟踪,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所有派车通过“苏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开展,明确用车申请、审批、平台登记、派车等要求,完善用车审批使用手续。对车辆轨迹实时跟踪,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以及租车定点相关要求,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公车用车特别是加油等监督检查,严格禁止违规加油等情况发生。

42.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车辆维修定点要求。对车况较差、确需维修的,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同意后,通过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维修、保养,到定点公司进行维修。二是在维修中标单位中进行询价后确定维修单位,开列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对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而且维修频繁的,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更换,目前两辆公务用车正在更换过程中。

43.关于行车公里补贴及加班费发放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发放工作。二是已于2020年8月停止发放公里补贴和加班费,对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政策宣贯。根据市人社局规定,落实企业年金制度。

44.关于专家费用的支付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严格专家管理使用,要求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在专家库中按照行业领域聘请专家,根据专家工作情况发放专家费,规范专家保障措施。二是细化专家费发放形式,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办公室对各处室专家费发放明细进行审核,以转账支付等形式支付专家费,避免集中现金发放或他人代领等情况。

4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研究制定《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办公室会各处室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采购、入账、登记、领用、保管、调拨等规定。二是严格盘点报废。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对人员退休、调出的,及时收回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程序。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推动全市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述职述责、定期报告等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

四是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融入中心,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标准要求,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一以贯之,确保相关要求进入工作、落实落地。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创建模范机关相结合,体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精神状态、日常言行、工作成效的全过程,真正使创建工作成为树立标杆、为民服务、推动机关建设和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12-68611769;

邮政信箱:苏州市虎丘路88号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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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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