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苏州城投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3日,巡察组向苏州城投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城投公司存在16个方面51个问题。城投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培训会,就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做好督查问效等方面进行任务解读,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公司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24日,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分管领域,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凝聚了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合力。
(二)压实整改责任,上下联动推进。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金铭,党委副书记、工联会主席郁天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城投公司本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办公室。同时,要求各直属党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三)精心制定方案,严格督导检查。一一对标51个问题和不足,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三清单”,共确定147条整改举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以项目化的思维分解推动整改工作,逐一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和考核,结合日常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成效不够明显,担当城市建设者的作为不够大”方面
1.“国企改革一体化推进步伐偏慢”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委班子思想理论武装。改进中心组学习方式,改个人谈为大家研,从2020年9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始,2名党委委员围绕学习主题作重点交流发言后,其他中心组成员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党委书记作交流总结。继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城投业务和发展实践,已举办第十一期百人季度充电班暨后备干部季度讲学分享活动,计划于12月份举办城投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暨支部书记讲坛,并常态化举办领导干部“上党课、谈发展”上讲台活动。
二是注重统筹全系统学习资源,丰富内容、活化形式,强化考核。一方面区分对象,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学习,提升学习实效。以公司中高层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联合其他市属国企前往重庆大学举办了“资产管理”专班;以年轻干部为主要对象,举办第二期“城投精英”特训班,通过专题党课、团队拓展、学习分享、沙盘模拟等,实施全面培养及锻炼;以各类专技人才为主要对象,举办有关数据运用、会计准则、CIM应用、消防安全等专业培训,提升学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11场,参培人数560余人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全年培训考核制度,重申学习规定,做好参学统计,量化学习结果,为年度评先考核提供依据。
(2)关于“推进国企混改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存量混改项目梳理,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深入开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课题研究,已完成《苏州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课题研究》报告,并初步制定《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下一步将在集团及子公司开展混改工作的业务指导,摸排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二是推动存量混改项目,完善公司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对参股的城投天易养老公司再次确认定位和管理要求,明确股东方完善内部治理的意见。召集相关子公司,部署增强混改的要求,下一步新选取条件成熟的项目启动混改工作。
(3)关于“融资优势未体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市域范围内项目合作,主动对接国资委“1+10”项目库建设,已提交17个“1+10”项目,目前天然气应急调峰项目、不动产基金等已进入关键节点,管廊、保理、融资租赁及代建项目已正式实施。参与全市国资国企融合发展推进会,并有2个项目参与签约。
二是主动开展区域、企业间的调研交流,已与太仓城投、吴江城投等开展业务交流,讨论公司参与区域开发的模式。与苏州工业园区启动参与元禾母基金4期投资事项,实现投资合作与产业互促。
三是探索产业投资基金工作,初期沿着城投公司产业链发展方向挖掘发展业务,助力城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已设立“城投不动产建设基金”(暂定名),专向投资于“苏州市产业引导不动产基金”(暂定名),该项目已于10月上报市国资委审批。
(4)关于“从融资平台向经营实体转型升级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梳理城投公司转型升级相关成绩与经验,形成相应转型发展情况的经验总结。部署相关新产业开展规划梳理,目前养老、环境科技、基金等正在制定新的目标方案。已与常熟、相城、高新区等政府机构积极开展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研究与探索。
二是城投资本公司在相对成熟的债权类业务(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基础上,已探索发展股权类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基金),推动资本运营板块业务多元化发展,助力产融协同。加大业务创新,“城信”金融系统已于4月成功上线,为城投系统的各家供应商提供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的业务融资渠道。目前该系统已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至9月底,城信网上注册用户达10户,业务流转12笔;融资客户4户,融资6笔2350万元,实实在在支持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2.“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存在短板”问题
(5)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管廊公司积极谋划推动全市地下管廊一体化发展工作,已于8月与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股组建苏州相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苏州相城区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并作为代建单位积极推进齐门北大街管廊、吴江太湖新城管廊等项目。三季度以来,公司还积极对接太仓、昆山、张家港等地,商谈组建公司或代建代运维管廊等合作模式。持续呼吁政府完善管线入廊政策,努力协调已建成管廊管线入廊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9类13 家管线单位、超过310公里长度的各类管线入廊运营
(6)关于“发挥城市服务运营商的作用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虎投公司与华侨城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提速虎丘地区大型文旅综合改造开发。9月30日已注册成立合资公司。该项目将依托虎丘景区的优质旅游资源,以发展文化旅游,总部经济、新型服务业等产业为重点,把以虎丘山风景名胜区和山塘历史街区为核心的周边区域建设成世界级文化旅游标杆项目。
二是加快推进古城更新卫道观古建老宅修缮及配套二期项目,提升卫道观片区风貌。截止10月底,该项目已完成了部分主体封顶。整体项目预计2021年8月完成。
三是已完成北码头、南新路灯光提升工程,北码头绿化提升工程。南新路街区精神堡垒正在制作中,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为推进苏州夜经济发展,资产公司积极号召所有商家参与“姑苏锦鲤”活动,部分商户已参与。同时,为增加客流量,南新路停车场已实施晚上8点半至凌晨4点全免开放。
四是西园养老护理院于9月已完成交接工作,各项设备调试完成。目前在推进家具、办公、装饰等筹备工作,客户蓄水同步推进中,预计12月份开业。计划2021年8月能实现预期的客户蓄水情况。
五是加快胥江片区地块开发工作,X-7、X-8地块已启动设计招标,10月底产生设计单位。X-9、X-10地块方案规划审查、交通影响评价完成,已启动文评报批,目前流转至国家文物局。
(7)关于“‘四资’统筹利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筛查,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制定了相关的利用整改方案。目前12处闲置资产,7处已完成整改,5处正在整改。虎投公司和苏再投公司20处房产将在项目实施时整体开发建设或利用,不作为闲置资产。
二是虎投公司加强资金使用率管控,对超使用计划剩余资金严格实行竞争性存放。7月中旬已严格实行竞争性存款,存放规模4亿元,期限90天左右,平均年化利率为3.08%,增加收益589万元。
3.“‘为了这座城市’的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8)关于“公司核心价值观未得到有效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公司已于2015年制定《苏州城投转型发展规划方案》,2018年编制五年战略规划,并于2019年底完成五年规划修编工作。
二是分解落实五年规划内容,开展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工作,加强规划的战略指导与发展引导作用。已完成城投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编制,并于8月完成经营计划调整工作。明确了经营计划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城投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召开了三次经营情况汇报会,交流各板块经营情况。已根据经营计划内容对各子公司2020年考核内容进行调整,把年度经营计划纳入考核基本指标。
三是深入推进企业文化3.0建设,启动企业宣传片、宣传册更新工作,将“为了这座城市”的丰富内涵融入其中,进一步提升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内化为全体城投人的共识。
(9)关于“业务拓展定位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产业公司重组工作,将项目管理公司调整为城投公司直属子公司,产业公司持有的北斗导航公司34%股权对外转让,燃气工程、产业公司整体回归燃气集团,做好燃气集团及其控股公司的配套施工、抢修、设计、专业咨询任务。
二是资产公司将与运发公司逐渐整合。目前运发公司党支部已并入资产公司党总支。下一步,将推进两家公司业务的整合,计划于2022年8月完成。
三是积极推进吴江住宅项目建设及苏州城市生活广场销售。吴江项目于8月5日正式开工,10月8日完成桩基施工。城市生活广场项目第三季度完成公寓销售9套,销售面积583.68平米,签约金额10059万元,回款金额877万元;写字楼销售5套,销售面积681.49平米,签约金额11600万元,回款金额1345万元。
4.“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精气神欠缺”问题
(11)关于“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更广泛加强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激发队伍活力。利用城投系统资源整合契机,加强领导干部多岗位锻炼的培养性交流,完成了燃气、吴都能源、苏城能源新班子的配备;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开展苏城能源公司一名正职领导干部的选聘工作。截止目前,已调整交流干部19人次。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创新+”工程,激发创新动能。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20年城投系统第五届“创新能手”、第四届“创新工作室”评选活动,鼓励创新智造,共收到管理、技术创新项目22个;将“强化企业创新”作为各子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加分项,激励各子公司大胆创新实干。
三是已完成混合所有制工作调研,并形成《苏州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课题研究》。
(12)关于“责任担当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企业混改工作,探索研究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等制度相结合的有效路径,通过“鲶鱼”效应,更大力度激发广大领导干部精气神,强化责任与担当。目前,已前往成都城投、兴城投资公司开展调研,学习其他地市国企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的有益经验和良好做法。
二是开展作风建设巡察整改专项测评。组织公司领导、本部全体员工、子公司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职能部室负责同志共170人,对本部各职能部室、部室员工开展作风效能测评,形成测评结果并进行点对点反馈,为作风效能整改提供依据。
三是开展机关党总支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结合专项测评结果,组织开展城投各部室及员工作风效能的对照检查,明晰自身不足,提出整改举措,形成整改材料。
(13)关于“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薪酬调节分配。前往创元、国发、文旅、保障房及轨交公司,组织开展对其他市属国企绩效、薪酬管理等方面有益经验和实践成果的学习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前往国资委考核处进行学习,建立起城投系统“绩效调节系数”模型,进一步优化年度薪酬分配计算方式。
二是做好年度薪酬测算发放。根据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调节系数模型数据,对2019年度各子公司负责同志薪酬进行了核定,完善责任与利益、效益与收入相结合的规范有序、激励约束的分配机制;同时,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城投系统薪酬总额测算工作。
三是压实责任落实,形成闭合管理。为抓好全年69项重点工作及27项重点项目落实,在各子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增大了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考核分值,并且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作为“一票否决”内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地。
(二)“公司党委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基层党建工作参差不齐”方面
5.“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
(14)关于“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目前城投公司层面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执行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由OA系统发起党委会议题审批单后,召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15)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0年第七次党委会议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直属管理企业调整,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
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优化党委会议事程序,目前每次党委会议上,党委委员均在充分了解议题材料的基础上,对决策意见明确表态,并说明理由,切实提高了党委会议事决策的水平。
(16)关于“经营层职责发挥尚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经营层的作用,已起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切实发挥经营决策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会和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工作安排。
(17)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城投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党委会审议,已正式发文,明确自发文之日起,城投公司每笔内部借款业务均应上报公司“三重一大”审批,同时出具董事会决议,已落实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检查,一方面严格执行月报制度,要求各子公司每月按时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并向派驻组报备;另一方面每半年对子公司开展一次“三重一大”决策过程的专项督查,已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形成一份专项督查报告,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进一步推动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8.“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深不细”问题
(24)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党组织体系架构,按照产业板块发展,组建了城投环境科技公司党总支,由城投公司党委直接管理。将环境科技公司党支部、苏再投公司党支部调整为环境科技公司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同时完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和挂钩支部的调整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了城投系统支部星级评定工作,通过考评设计“定标”,互看互学“对标”,结果运用促“达标”,重点运用听、查、看、评等方法,对全系统25个党支部进行了定级。特别是对新纳入城投管理的党支部加强了指导,全力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目前特种守押公司党总支等已健全了党组织制度体系。
三是深化支部“一部一品”建设,组织开展了党组织创新案例培育和评选工作,5家党组织的创新案例已在《苏州城投》第32、33期选登。
(25)关于“个别支部党建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筹备举办第四届城投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暨第六期支部书记讲坛,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的专题学习,对巡察、集中督查等发现的党务基础问题集成培训。组织五星党支部书记分享交流支部建设的经验,推动互看互学,共同提高。
(三)“公司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推动累积性问题解决的责任感不强”方面
9.“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26)关于“存在‘重经营轻安全’的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力度。已组织开展多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学习活动,及时传达落实各类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确保将各类安全文件内容及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条线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员工积极参与“学重要论述 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素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专项整治各项要求。
二是强化安全考核力度。今年年初,已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下半年修订了2020年度安全年度考核细则表,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细则,提高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占比,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子公司分别对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进行了修订。
三是加强公司安全检查力度,中秋国庆期间城投领导班子带队开展深入一线,针对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状况、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和专项行动开展成效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迅速部署、落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子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年度、月度安全检查的要求,并做好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
四是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控。各子公司从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施工人员教育、安全设施等方面来做到事前控制,在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将从人员的责任落实、关键节点的把控、现场作业的规范性来提高安全管控力度。
(28)关于“日常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资产管理部加强日常资产巡查,对地产公司城市生活广场商业体,资产开发公司住宅房产、经营性房产等进行现场巡查。通过完善资产信息化平台出租资产信息上报,进一步加强出租资产的监管,增加对子公司出租经营状况,出租率、租金收取率等指标的跟踪检查。
二是觅渡桥东侧桥洞已完成桥洞清租,整修后由城投公司自用。
三是资产公司正在修订完善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定期对承租户进行评价分级,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确定管理重点和续租经济指标,并将资产管理绩效纳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的指标体系。
四是资产公司已对出租资产进行逐个普查和情况分析,对存在转租的北码头1号房通过法院诉讼已终止合同;对有值班住人场所全部安装烟感报警器;联系燃气集团对液化气场所进行专业安检,并要求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商家全部与燃气集团签订维保协议。目前公司的各项资产管理情况较好。
(29)关于“安全管理手段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所有代建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使用情况列入季度综合考核,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使用情况,足额拨付,尽额使用,在三季度检查中所有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均足额拨付、使用。对各大项目组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相应通报及处罚。
二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观摩省示范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修订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清单》,修订了季度综合检查用表,项目组安全评分比例从15%加大到30%。及时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进行安全交底,实行危大工程月报告制度。
三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强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并在驾驶员队伍中评比安全行驶标兵,分享安全行车经验和教训。增设心理咨询室,并外聘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全体驾驶员的心理疏导培训,缓解员工压力。
四是加强车辆维护,提高本质安全。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车辆,同时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不带故障执行任务。完成车载监控检查4008车次,及时纠正违章、超速等不安全行为。
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事故分析研判会”,通过观看事故视频、分析事故原因、提高驾驶员对事故的认知。修订完善《考勤考核办法》、《车长职责》,突出车长对行车安全的监督责任,加强安全行车考核。
10.“工程建设领域执行制度不规范”问题
(30)关于“部分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平泷路地下空间基建程序倒置问题已整改,相关程序已于2017年办理完成。已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二是“两河一江”基建程序倒置问题已整改,已梳理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内部指引,强化住建系统项目一体化平台应用,公司新开项目已经进行线上登记建报。
三是北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问题,目前地产公司已上报初步概算,拟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就北园项目概算出具审核说明,并由战略投资部与项目部履行备案手续。
(31)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北园项目设计招标未招先定问题已整改,并出台招标管理办法,加强长效管理。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在招投标活动中加强建设程序的管理。
二是城市生活广场变电所招标设置特定条款问题已整改,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对公司一定规模以上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同时举一反三排查相似情况,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三是驿东苑招标清单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地产公司已就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将在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及时将清单复核及变更按规定竣工后向项目管理部做一次性备案。
四是城北路管廊未进行清单复核问题已整改。城北路管廊已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复核资料,已完成财政评审中心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五是苏地2013-G-128勘察设计类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已整改,并出台招标管理办法加强长效管理,2017年至今未发生类似现象。
(3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城北路管廊已按照要求完成了2017年6月1日之前的变更备案手续;2017年6月1日之后严格按政府投资项目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办理变更备案,问题已整改。
二是驿东苑项目已于2018年介入现场签证复核,问题已整改,并出台相关制度,加强长效管理。下一步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新开工项目签证造价现场审核工作。
11.“项目推进效率不高”问题
(33)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跟踪已批项目的执行情况,针对股权类投资开展股权管理,对参股公司实施主要议题的审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概算审核,控制成本造价。已开展城投系统2018年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确认符合项目20个,已筛选6项对应两家子公司开展详细后评估工作,正拟定报告初稿。
二是针对长期未实施及累计亏损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已排查两类公司的情况,掌握相关企业名单及详细情况,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正在形成相关报告。已就城投地产、城投资产下属两类公司此类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正在确认实施路径和相关决策程序。
(34)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时间跨度较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两河一江”项目胥涛路强电电线杆已迁移完成,附属工程交安、绿化、路灯工程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招标。施工单位于9月进场施工,现场雨水工程完成7%。6%灰土填筑完成20%,东段场地于10月20日完成移交。
二是“两河一江”项目完成姚家浜项目的清零工作;叶家庄地块剩余1户居民,预计本年度可完成清零;枣市街剩余的11户居民征收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对已完成项目的征收审计方面,多次与市财评、区征办、属地街道沟通,划分执行标段,下一步计划在资料整理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召开相关会办,分工定时解决疑难问题。
三是根据市政府及资规部门要求和建议,完成了胥江小岛的权籍调查;积极对接完成考古申报工作,现正在推进与市土地储备中心、考古所关于考古方案的协商;针对方案进行的规划控制性详规调整工作,已配合市资规局完成市政府申请、跨河桥设计等前置工作,目前胥江小岛用地性质调整规划公示期即将结束,11月将积极跟进市资规局的内部审批流程,争取在今年年底前配合土储开展选址工作。
四是北园别墅项目加强了与供电公司的对接,于9月30日完成高压开闭所部分通电工作,10月23日完成领表,10月25日完成装表,10月28日完成送电及调试,11月中旬完成消防及安装工程验收,力争11月完成交付备案。
(35)关于“部分项目财务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财务部已整理出未财务决算项目清单,根据清单项目,调查项目现状,并已发函至相关单位,并已获得建管处和园林局回函,取得明显实效。
二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3号),划转东方水城的12处环古城河资产已结清,环古城河项目决算待财政批复后结转,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轻工控股公司股权于2016年由市国资委代持。2018年市国资委启动该公司资产清理工作。目前城投公司代收轻工控股土地款一笔 107.37万元。城投公司已与市土地储备中心沟通,并向市财政局资债处、市国资委产权处汇报。下一步联合创元集团,与市财政和市国资委对轻工控股土地往来款进一步协调。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未能有效形成上下贯通的合力”方面
12.“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上热下冷、压力递减’的现象”问题
(3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发挥城投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小组作用,今年以来已召开工作小组例会4次,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情通报会4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次,每季度形成1份工作季报,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抓深抓细抓实。
二是开展全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举办两期城投系统“红旗渠”党性教育培训班,组织动员各基层党组织参观况公祠、冯梦龙廉洁文化基地等,加强政德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工作例会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纪律规律意识。
三是扎紧制度 “笼子”,完成2020年城投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
(37)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提前将民主生活会要求告知党委班子,严格抓好理论学习、谈心谈话、意见征求、问题梳理、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做好会前准备。
二是会上始终严格要求。在今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时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不轻描淡写,用观点鲜明、褒贬分明的表述直击问题所在,加强党性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38)关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筹备召开本部科室作风效能建设专题会议,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投本部作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和《城投公司科室党总支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汇编了各部门、各员工自我查摆清单,切实增强了部门的压力传导。
(39)关于“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城投系统中秋、国庆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对6家下属单位开展了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情况通报。
二是9月召开城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剖析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共性问题。下发了车辆管理、公务商务接待等线上审批标准模板至各基层单位,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一步,将对清风行动督查中重复发现问题的单位,由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约谈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13.“日常监督质效不够明显”问题
(40)关于“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得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五谈五书”,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会同派驻纪检组深入开展任前谈话、无问题谈话、询问谈话、诫勉谈话、整改谈话。今年以来,已开展新提拔(任职调整)干部集体廉政谈话4人次,开展诫勉谈话1次。并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对各直属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廉洁教育提醒。
二是加强与派驻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干部,加大无问题谈话、询问谈话、整改谈话等力度,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三是已将运用“第一种形态”列入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对在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处理信访件和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的需整改事项,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责任主体整改落实。
(41)关于“基层党组织纪检力量还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选优配强纪检干部,已明确下属燃气集团党委企业纪委书记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责主业,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严把纪检干部“进口关”,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中,对拟任纪检委员做好考察工作。指导各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检干事,强化基层监督力量。
二是通过每季度召开纪检工作例会、每半年召开直属企业纪检委员座谈会的形式,传达落实上级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掌握干部履职情况,了解年度重点任务阶段完成情况,推进驻在企业各直属企业纪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督促直属企业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每半年向派驻组书面报告1次工作。
三是下一步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适时组织纪检干部专题业务能力培训。
(42)关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着手筹备总经理办公会相关事宜,待《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后,将按照职责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
二是召开了城投系统信息化建设三期项目启动会,部署开展企业信息化3.0建设。已完成三期建设方案,着力构建数据分析系统,消除分管条线和板块上的壁垒,充分发掘、整合、利用已有的资源和数据,最大限度服务于经营管理。
(43)关于“责任考核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根据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情况,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并根据选人用人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指出不足,明确改进方向。继续实施好子公司领导班子、本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与述党建、述责述廉、述意识形态、述学、述法等工作统筹结合,并将视情况开展子公司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工作。
(44)关于“风险隐患梳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完成2020年度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扩大风险排查范围,将各级领导人员、工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经营、物资采购、投资管理列入排查重点。全系统排查岗位282个,落实防控措施949条,实现领导班子、重要岗位人员全覆盖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14.“公司‘机关化’‘行政化’色彩较浓”问题
(45)关于“党委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的整改
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专项行动,强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起草《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督察督办的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下一步将结合信息化三期建设,推动重点工作督察督办系统上线,以流程化驱动重点工作落实,加强超期事项的督办和提醒,切实形成有效闭环。
(46)关于“工作有时与基层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去“机关化、行政化”倾向,起草作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每个部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年底民主测评时,开展一次部门间、部门与子公司间打分评比活动,切实以考核倒推各部室增强服务意识,为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提供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企业文化3.0建设,启动企业宣传片、宣传册更新工作,将“为了这座城市”的丰富内涵融入其中,下一步将把3.0建设成果宣传至所有基层一线员工,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内化为全体城投人的共识。
15. “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问题
(47)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指导并督促城投资本公司将党组织、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完成章程修正案,并办理工商章程变更。
二是10月组织对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党组织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情况进行自查,将新纳入企业进行重点审核,共排查58家企业,形成自查报告,并指导相关重点企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就党组织单设一章,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按要求对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学历奖励”相关内容。对“1名员工的学费报销问题”,已在10月份绩效兑现中予以扣回,切实整改到位。
四是已于2020年8月下发通知,严格执行苏国资产〔2014〕72号文件规定的出租期限条款,并将根据市国资委修改出台的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城投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公司资产部已联合子公司至昆山城投、园区新建元进行交流学习,对资产出租条款修订做好调研与准备。
(48)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至2020年8月,公司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4个。
二是计划至2020年12月,公司银行账户注销5个。目前,公司已完成渤海银行、华夏超短融专户、工行分行营业部等3个银行账户销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部分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通报已于5月份下发城投系统,已整改到位。
四是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银行账户自查,目前已将各子公司用友NC系统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核权限上收至集团审批。
(49)关于“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城投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季滚动编制预算,提高竞争性存放资金占比。已完成4季度及明年1季度滚动预算编制,并通过党委会审批,实施第四次存款15亿元招投标工作。
二是截至10月末,公司账面留存资金为47.9亿元,其中竞争性存放资金为25亿元;城投系统除部分专户外,均已签订协定存款等协议。
三是严格控制非不可抗力情形下的预算调整审批,严格“以支定筹”原则,控制新增融资规模,选择好发债时间窗口,控制融资成本。已完成新增20亿超短融发行工作,并根据4季度及明年1季度资金滚动预算情况,取消年内其他新增融资计划。
四是搭建现金管理系统,对各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除已销户银行及开行外,目前涉及上线银行家数24家,已完成14家上线。
五是现金管理系统上线银行家数由27家减少为24家,理由是销户3家银行,目前已完成14家上线运行,已取得明显成效。
六是按照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已将预算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各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考核范围。
16.“对巡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50)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根据国资委文件,配合做好外部董事的选配工作。根据新的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
二是加快四级公司清理退出工作,已完成港口科贷1家公司股权转让,并制定胥江水岸的处置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燃气集团下属甪直燃气、国太燃气公司已明确清理退出方案,下一步将及时提交市国资委审批。
(51)关于“审计整改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审计等反馈的38项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就重点问题与部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沟通,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2项,转关注事项4项,由于管理权限变更注销1项,预计今年年底可完成9项,1年内可完成7项,暂时无法完成的有5项。
二是提高审计整改日常跟踪频率,一年进行2次审计整改“回头看”,提高整改效率。已于2020年9月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2018年及之后的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已整改完成5项,转关注4项,年底预计完成整改12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苏州城投公司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将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和城投公司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定位,切实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贯穿城投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大力弘扬苏州干部“负重奋进、敢为人先”的基因传承,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加强对51项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统筹和跟踪督导,把整改完成率作为全系统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强”等7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37项基本整改完成,但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按整改措施抓好落实,紧盯不放、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确保按照整改时限将每项措施执行到位。对“推进国企混改力度不够大”等7项正在整改中或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与公司改革发展实际紧密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扎实加快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并就有关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工作支持。坚持抓长抓常从严从实,对推进较慢的问题集中攻坚,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消除制度盲区、修正制度缺陷、堵住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对标深圳、上海市属国企优秀企业的先进经验,紧紧围绕“苏州市属国企标杆”的发展目标,扎实推进四大战略和五年发展规划,做强做优做大四大产业板块,主动出击寻找好项目、新项目,勇闯“无人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更大胆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企实力和民企活力有机融合。积极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做好对接上海这篇大文章,打造服务能力更优、资本实力更强、运营水平更高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为苏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出城投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5720253;邮政信箱:苏州市姑苏区杨枝塘路116号城投大厦406室;电子邮箱:szct@szct.org.cn。
中共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