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11 [    ]  分享: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202110月至11月,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对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对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等7个地区相关涉粮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提级巡察,共查找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235个、问题线索28件,推动解决22个立行立改事项。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涉粮风险防范化解情况、涉粮领域正风肃纪反腐部署落实情况和涉粮领域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精准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曹路宝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对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和巡察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整改的迫切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扛起主体责任,紧盯重要环节,全力以赴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发挥以巡促治的重要作用。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优先分类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自移交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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