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向被巡察党组织进驻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3 [    ]  分享:

根据苏州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党委、市政府研究室党组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市公安局各派出分局和副处级以上建制机构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近日,市委各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工作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扣“三个聚焦”,把握共性,突出个性,精准发现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和基层党建等领域风险隐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机关部门内部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依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巡察时间结束前三天。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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