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苏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3 [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三、四、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公安局各派出分局和副处级以上建制机构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2021年3月19日,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辉斌主持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海的见面沟通会,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施华,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沈永明,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朱永飞,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建春,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肖风参加见面沟通会。会上,江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王辉斌传达了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并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施华、沈永明、朱永飞、张建春、肖风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公安局机关设主会场,各分局、部分警种部门设分会场。市委第二、三、四、五巡察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各派出分局局长、市公安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近四年退休领导干部同志列席会议。市委第三、四、五巡察组其他人员以及各派出分局等在各分会场收听收看。

王辉斌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党委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从落实“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三个维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做好本轮巡察工作。

王辉斌强调,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落实“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工作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着手,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市委各巡察组要紧紧依靠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工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江海表示,这次市委巡察,是对市公安局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深度体检,也是对公安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综合会诊,充分体现市委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公安系统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市公安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将统一思想、强化自觉,以最高站位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始终保持配合巡察的主动性。全力支持、严格纪律,以最优作风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以上率下、领导垂范,严谨严肃、实事求是,严守纪律、服从安排,细致服务、精心保障。聚焦问题、立行立改,以最实举措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坚持诚心接受、深刻查摆,坚持动真碰硬、刀刃向内,坚持查改并举、真抓实改,坚持举一反三、联动共治,坚持着眼长远、务求长效,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全力以赴找差距、补短板、提能力、促发展,以维护安全稳定大局的新担当新成效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更多公安力量,以加快构建现代警务体系的新作为新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期间(2021年3月19日-5月1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邮政信箱等,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5日(节假日期间正常接收来信,暂停受理来电、来访)。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和市公安局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市公安局党委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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